酝酿8年之久的“汽车三包”终于尘埃落定,国家质检总局在2013年1月15日颁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法),该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针对政策出台后广大消费者和行业各界谈论的焦点问题,有研究机构调查显示,32.1%的车主表示所买的车辆有过“三包”范围里的质量问题,并且遭遇到无处投诉,无法解决的情况;90%的消费者呼吁提高罚款力度;在计划购车的消费者中,更是有70%的消费者表示会推迟自己的购车计划,要等到汽车三包法令正式实施之后再购买车辆。由此看来,汽车三包法将对汽车消费市场带来较大的影响。
据汽车三包法的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车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如果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调查显示,表示对60日内和3000公里内这两个限制条件没有异议的消费者仅有10%。表示3000公里数太短的消费者占39%,表示60日时间太短的消费者占45%。由此看来,消费者对于60日内的时间限制意见最大。
另据调查,在问及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后消费者最担忧的事情时,消费者最担忧的是问题车辆鉴定的标准和公正性,此外消费者也很担心汽车三包所产生的成本会进一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