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下了火车、飞机,赶紧打辆出租车回家是不少人的选择。可是您想过么,在不少城市,出租车司机要想把车开到您跟前,还要给车站或机场交上一元的"进场费"。
一块钱虽少,但每个司机加在一起却是个大数字。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向停车候客的驾驶员收费"。然而十几年过去了,"进场费"还在一些地方照收不误。
在辽宁鞍山开出租车的曲先生反映,鞍山的火车站和医院,出租车只要载客出门,就得收取2元钱的费用。
曲先生:你要是从医院外往里面送人,进去可以,你不能带人,你要拉人出来,就收你两块钱。不给票据。
曲先生说,当地火车站也曾是这样"逢进场必收进场费",现在改成了进去送人短时间内不收费。但是往外拉人依然需要收取2元钱的费用。来自山西"的哥"张先生说,在山西运城客运站,也被收取了这样的"进场费"。
张先生:我是运城地区外线的,人家就是本市的话,运城市区里面出租车到那块,车上没有人的话出去就不收你钱,车上拉了乘客出来了收你钱,给他交一块钱。我们外线到那儿都是送人,外线的车只要过来必须收两块钱。有个待客区,我们到待客区客人下去了,然后出去时候,他就给你收钱,可是车上没有人呀。
在广州,出租车司机刁师傅说,在广州白云机场待客,也要被收取两块钱的进场费,机场称之为"管理费"。
刁师傅:空的士过去要收进场费,收取2元钱,就是进去收,就是送了客你要去它场内去排队的时候,它要收你2元钱的停车费、进场费。机场说是管理费。
记者:会给你发票或者什么的吗?
刁师傅:会给一张纸,就是凭证,就是机场盖的章。
记者:是正规发票吗?
刁师傅:不是。进场费火车站都没有。
记者:火车站没有?
刁师傅:就白云机场有,太无奈了。
截至目前,这些机场、车站并未作出回应。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明令禁止对停车候客驾驶员收费。时至今日,这样的"进场费"依然在各地存在,是否合理?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机场、车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用地,不应收取类似"进场费"等营利性场地占用费:
邱宝昌:机场、车站属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里面的收费如果有停车收费或其他收费,这是像公共场所、公共服务企业、公共事业,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价格应该由发改委来定价,这是政府的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不是企业任意收取。能不能收,收多少,这个权利不在企业,不在事业单位,而在于价格主管部门。
但是事实上在许多地方的机场、车站,进场费似乎已经成了所谓的"惯例",虽然每次也就1到2元钱。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朱旭指出,"进场费"屡禁不绝,问题恰恰出在这一两块钱、小且分散的征收额上:
朱旭:主要还是因为金额太低,一块钱,然而他涉及的是一个一个的的哥,所以这些的哥的反应不足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而且他们认为,你进场都拉到生意了,收你一块钱算什么呢。而对于那些收费人呢,处于强势地位,不疼不痒的一块钱,而且你要反映都不知道找谁,再有相对于可能拉到的活,损失一块钱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朱旭认为,要终止这样无根据的"进场费"。必须先认清这笔钱到底该由司机、乘客承担,还是已经包括在机场的营收内、服务本该就由机场提供:如果这样的成本在机场、车站看来已成为他们眼里的"负担不起、非收不可",那也必须得列出一本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