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总队发布数据,今年1月,交通执法总队共受理汽车服务投诉1757件,共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类违章29起,绕路类违章21起,议价类违章30起。7名严重违章驾驶员被列入出租汽车行业严重违章信息库,违章信息将保留5年。
经筛查受理的1757件投诉中,拒载类1217件,占总数的69.27%;不规范服务类320件,占总数的18.21%;绕路多收费类95件,占总数的5.41%。
交通部门首次公布了投诉率较高的10家中小型企业。其中包括北京首怀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投诉3件、北京汇隆出租汽车公司投诉5件、北京台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3件、北京华普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5件、北京侨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3件、北京光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21件、北京海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投诉7件、北京江山出租汽车公司投诉2件、北京科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2件和北京天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诉2件。
数据显示,大型企业服务投诉率相对较低,北京京联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渔阳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泉缘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15家大型企业中投诉率居前,但投诉率明显低于中小型企业。但从投诉的绝对数量上看,上述三家企业总和为146件,超过10家中小企业投诉数量总和53件。
相关提醒
投诉时注意保留证据
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乘客,投诉出租汽车服务时可选择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出租汽车公司投诉。
乘客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应当自问题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同时,乘客可以采取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投诉;投诉时应当注意保留、提供证据,如投诉出租车拒载,需要提供准确的打车时间、地点、车辆牌号等,如投诉议价、绕路等问题还需要提供出租汽车发票、燃油费发票等证据;投诉时应当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等,以便交通执法部门调查核实,加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