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南昌市加快汽车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南昌市加快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南昌市为重点,着力打造江西百万辆汽车生产基地。江西还将省产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财政支出的购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产汽车。
江西规划,到2015年,力争南昌市形成汽车整车100万辆、发动机总成100万台、变速器总成200万台、驱动桥总成120万台的年生产能力,汽车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成为国内重要的汽车产业及综合配套基地之一。
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每年从省级技改等资金中安排支持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在财税方面还实行优惠政策。
江西提出,以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为龙头,以南昌市为重点,着力打造江西百万辆汽车生产基地。
江西将省产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财政支出的购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产汽车。对符合条件的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省产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购买省产客车用于客运、旅游的,享受营运证办理便捷通道服务。
同时,积极推进省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和推广示范,鼓励全省各地购买省产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用于公共交通。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经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依法实行登记管理,按规定减免新能源汽车的各种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