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面对火车站排队买票和“一票难求”的现状,有人另辟蹊径,在网上发帖求拼车。律师提醒:为避免纠纷,最好签订拼车协议。
“过年有从北京回聊城的吗?一起拼个车。”在某网站上有不少拼车回家的帖子,记者粗略数了一下,近几天光拼车信息就有数十条,大多数都是从外地回聊城的,也从聊城出发去外地的。
根据其中一条拼车信息,记者联系到发布者鞠先生,他家住莘县,今年大学毕业后,只身前往北京工作。他开始想坐火车回家,但火车票“一票难求”,没有买上。
“我们公司腊月二十七才放假,看了一下车票就剩一张了,而且还是站票。”在天津工作的高女士说,一块在公司上班的有个聊城老乡,她俩决定拼车或坐汽车回家。“估计到时候汽车也很难坐,希望能找个合适的拼车,比坐汽车要省一些。”
对有车一族而言,开车回家过年有个拼车者作伴倒也不错,不仅能分担汽油费和过路费,路上也不寂寞。
山东智祥(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修东磊认为,车辆在拼车途中出现意外,如果事故是车主主观造成的,车主承担责任。如是车辆原因,车主作为车辆所有人和驾驶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避免拼车途中遭遇事故而导致的麻烦,车主和拼车人可事先签订一份拼车协议,明确一下责任分担,并且最好买一份合适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