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9日的汽车流通协会年会上,原商务部副部长、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会长、中国流通协会名誉会长徐秉金批评了实施多年的汽车品牌营销管理办法,要求尽快修改。
他指出:这个办法出台到现在,造成了厂商之间的矛盾或者不协调或者不平等等等一些问题。这个办法最大的问题,就是授权的问题。授权办法中有一条,就是境内外企业都可以在中国设立自己的总经销商。本人参加世贸组织谈判十年,包括美国、欧盟、日本都对中国提出了分销权的问题,要求中国代表团放开中国市场的分销权,当时还没有谈到经销权。中国政府对汽车是给予保护的,所以我们谈判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一个经销商登记管理办法,这个完全是按世贸组织规则来的。结果品牌管理办法使境内外企业都可以在中国授权设立总经销商,这就把中国原来的销售系统,销售的总经销全部打乱了,取代了。
这些年看来,我们的汽车从上游一直到下游,整个产业链全部被外国人控制了,掌握在外国人手里。纵观世界所有的国家,任何一个国家也没有如此放开的。我曾经到沙特,在沙特销售汽车,完全要由本国人代理,外国公司必须在当地寻找自己的总经销商,而且是终身制,不能换。现在在中国总经销被外国人取代了,我们的话语权,讨价还价的权全没了。从研究开发到零部件,到整车的核心技术,我们在还没有掌握的情况下,市场丢掉了,我们还有什么本钱跟外国人讨价还价呢?
他建议联合搞一个关于中国汽车市场调查,按照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看有哪些霸王条款,哪些跟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先告知、警告,再不改就到WTO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