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自2012年起,正式确立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而在刚刚过去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并未引起社会各界的足够重视。记者调查发现,驾驶人交通法制观念差、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公德意识欠缺等,车辆的增多进一步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来自佛山安监局的数据显示,目前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占据佛山各种事故类型中的首位,死亡占比超过九成。日益普及的汽车,正像一颗随时可能被引爆的炸弹,或伤及路人和其他驾乘人,并危及自身性命。
数字: 交通事故多是人为疏忽导致
1.佛山交通事故去年死亡700人
汽车因速度快、体大量重引发的事故往往是致命的,其引发的交通事故,远比火灾、矿难等对人类的伤害更大。目前,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人数已占据佛山各种事故类型中的第一位,比例超过九成。来自佛山市安监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083起,死亡700人,受伤4390人,直接经济损失4156万元。其中,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975起、死亡648人、受伤438人、经济损失805万元。交通事故死亡占各类事故死亡的92.6%。
2.八成受访者曾收到罚单但无负罪感
记者调查发现,超过八成受访者坦言,自己曾有意或无意交通违法过,并收到过罚单。而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负罪感的调查发现,90%以上车主不会因为交通违法产生负罪感,但都心疼自己的“荷包”。同时,即使驾车导致别人死亡,车主的行为仍较少受到道德的谴责。
3.100%的受访者承认开车使用过电话
参与调查的16辆车的车主均承认驾车有使用手机的习惯,仅有2人表示,不会在驾车时主动拨打电话,但也接听过。尽管调查样本不大,但问题突出。
4.七成人对交通标识“蒙查查”
调查发现,七成人对交通标识一知半解。不少车主形成只要能通过就好,对是否压线、是否乱变道等交通违法并不在意,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5.七成警力用于处理交通事故
佛山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超过70%的警力用于处理原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有执勤交警表示,交通事故会导致大塞车,因此必须马上出警疏导交通,处理交通事故,已成为当前交警部门最重的警力负担。
6.交通伤害已成“伤害死亡”第一原因
据《中国之声》报道,交通事故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害”。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2010年和2011年,全国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分别是65225和62387人。交通伤害已成“伤害死亡”第一原因。
探因:骤变汽车大国 观念未跟上
近十年间,我国驾驶人数量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当前,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
来自佛山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当前佛山汽车保有量突破110万辆,年增汽车15万辆,(不含节假日)日均上牌量高达600辆。
与汽车极速普及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当前驾驶人的观念未跟上,安全意识不够,大部分车主仍然停留在骑自行车时的法制观念。有专家指出,广大车主使用汽车安全意识不足,有历史的原因。中国从自行车王国向汽车王国骤然转变,多数人汽车社会观念和文化尚未建立,这是导致人们漠视交通规则的重要因素。然而,汽车的碰撞和自行车的摩擦不可同日而语,高速行驶的汽车,加上驾驶人麻痹大意,正像一颗随时可能被引爆的炸弹,会伤及路人和其他驾乘人,并危及自身性命。
而来自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显示,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多是人为主观疏忽导致的,车主的疏忽是点燃汽车“炸弹”的关键。
对策:增强安全意识 把车开好
汽车普及已是大势所趋,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迫在眉睫。有识之士认为,首先应提高民众的安全和守法意识,让广大车主认清不专心驾车对社会的危害,清楚认识“行驶的汽车+不重视安全”等同于“定时炸弹”的恶果。其次,要将驾车伤害纳入“道德谴责”的范围,加入道德准绳规范交通违法,例如事故伤害需做义工等。
交警人士表示,车主应正视交通信号的法定含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
佛山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人应养成专心驾车习惯,在车辆起步前,完成包括系安全带、调整镜子、座位、车窗、充电、导航设置、音响设备设置、拨打电话等行为;在行驶过程中专心驾车、不理会与行驶无关的信息。如需要找东西、接电话、喝水、吃东西、抽烟等,建议选择安全的地方靠边停车。
众多老司机表示,车主应注意包括“抢”红灯、冲黄灯、赶时间、走错路后烦恼、疲劳驾驶、情绪过于亢奋等影响安全驾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