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公告,提示申请参加2013年度摇号的单位,须于2013年1月1日零时后开始提交申请,并填报上一年度相关税额。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市小客车指标办提示,申请参加2012年12月26日小客车指标摇号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需申请参加2013年度小客车指标摇号的单位,请于2013年1月1日零时后开始提交申请,并填报上一年度(即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