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广州交警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非机动车凡是进入禁行路段、与机动车抢道、冲红灯、逆向行驶、横过道路没有下车推行的,一经查到即严格处罚。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为驱动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越来越多的广州市民响应低碳环保出行号召,使用非机动车出行,然而,部分市民驾驶非机动车进入禁行路段、与机动车抢道、冲红灯、逆向行驶、横过道路没有下车推行等违法行为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广州市交警部门将开展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路段是各条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包括广州市区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及市区道路的立交桥、高架路、隧道、部分横跨珠江的大桥等。
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应按照以下规则通行:非机动车遵守右侧通行规定,在道路的右侧通行;非机动车在道路右侧通行,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行人不得超过一米,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通过路口应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另外,广州市部分路段断面设计已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设置在同一平面,人行道宽度不足的路段设置了要求非机动车在人行道推行标志牌,请非机动车在行经此类路段时在人行道推行。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非机动车时,要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