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此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不配合质监部门调查的汽车生产者和经营者,将可能被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隐瞒缺陷、拒不召回者,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一规定非常严厉,一批缺陷汽车可能有几十万辆,甚至上百万辆,即使以1%计,若拒不召回,罚款数额就不得了。
可以说,经过数年博弈,本次对汽车召回制度与时俱进全面升级,正当其时。面对更加严厉的汽车召回制度,汽车生产商应该主动召回缺陷汽车,并让这成为业内常态。
主动召回缺陷汽车,当然不仅仅是为了规避严厉的惩罚性条款,更是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品牌和企业形象负责。汽车生产商应该改变观念,意识到主动召回缺陷汽车,并不丢人。
国产汽车召回在过去罕见,除了制度不完善,汽车生产商自利短视,也是因为在国际上十分成熟的汽车召回制度,在我国却长期被误解和污名化。很多消费者都认为“汽车召回意味着产品质量差”,看到丰田等外国厂商召回车辆,便怀疑甚至嘲笑其产品质量。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厂商对召回有不小的顾虑。哪怕是主动召回,仍觉得自己是百口莫辩,尽量低调处理。
比如:在2011年汽车产业的80余次召回行动中,自主品牌车企仅为一例。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7年多来,正如某业内人士所称“召回都靠厂家自觉”,自主品牌则无一例强制召回。
而在世界上最早引入召回制度的美国,平均每周都会发生10次以上的召回,自1966年召回制度生效以来,至今已总计召回了2亿多辆整车,2400多万条轮胎。正因为有严格的汽车召回制度,美国汽车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得到持续的改善。
在全世界其他国家的汽车召回史上,从未有销量超过50万辆却没被召回过的汽车,但中国的自主品牌还有街头常见的捷达、桑塔纳,却创下了世界汽车史上销售过百万却“零召回”的纪录。难道在中国销售的汽车以及中国自主品牌的汽车,要比全世界其他所有国家的汽车质量都要好?
尽管有些汽车品牌从来没有或极少召回,也并不意味着其产品质量就更好。对此,相信很多消费者心里也跟明镜一样。
法律从来都是消极的,而一个企业不能总是行走在法律的边缘,无数的事例证明,只有对自己有更加积极的伦理要求,一个企业才能真正做大,成为伟大的企业。
中国的汽车产业要想进一步做大、做强,就需要从主动召回缺陷汽车开始,从真正尊重消费者开始。当然,有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对那些不自觉的企业,按照新的法规,依法惩处。二者结合起来,才会真正让汽车召回制度“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