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高采烈地去4S店提新车,却被告知还要交800元的“汽车出库费”才能将新车开走、孩子的住院清单上敷料数量显示为8,但怎么算孩子也没有用到这么多敷料……面对这些问题该怎么办?昨天,市物价局发布三季度消费警示,公布了三季度热点价格案例,提醒市民消费时注意。
案例一
提车,先交800元“出库费”
市民陈先生最近在某4S店购买了一款新车,按照约定去提车时,销售人员笑着对他说:“请您交一下汽车"出库费",您就可以把车开走了……”陈先生十分不悦,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已经交清了所有车款及相关费用,怎么现在来提车,又出来了一个“汽车出库费”?
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市物价部门对陈先生投诉的4S店以及扬州其他汽车销售公司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扬州不少汽车4S店或多或少存在价格不规范行为。
对于4S店的不规范价格行为,物价部门要求各店自查自纠,切实依法经营;同时提醒市民,如果4S店向您收取了不在合同约定之中的费用,您可以拒绝支付,并向物价部门举报这一问题。此外,还要保留好购车合同以及购车时相关费用的票据,特别是购车合同,这样在发现问题后,才能方便消费者举证。
案例二
1.6元/公里变2.4元/公里
国庆期间,山东王先生来扬度假,他从汽车西站打车到武警医院,取了个东西后原车原路返回,被收取了45.7元打车费,王先生认为驾驶员收费不合理,应该按照“往返价”3公里后1.6元/公里的价格收费,而不应该按照“单程价” 3公里后2.4元/公里的价格收费。对于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市物价部门表示,我市出租汽车单程、往返的计费标准通常在出租汽车的醒目位置都有公示。提醒消费者,如果打车去某地后立刻返回,这一情况可告知出租司车机选择往返即3公里后1.6元/公里的计费方式,若是不返回就是单程的计费方式3公里后2.4元/公里。
案例三
住院清单“不清”
近日,市物价部门不断接到市民投诉:拿到医院的住院清单时,清单上虽注明了敷料的数量及价格,但是病人或家属收到清单后不认可清单上显示的敷料数量,怀疑医院住院清单“不清”。
物价部门调查发现,原因在于医院敷料使用的统计环节不严密,医院通常是由护士每天记录各床病人使用敷料的数量,这一过程中缺少了一个让病人或家属确认敷料数量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