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长假期间,我国将首次实行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免费政策。记者了解到,多地已出台详细措施,确保这一政策顺利实施。
吉林:避免拥堵
记者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行驶在吉林省所有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可免费通行。
据了解,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统一在收费广场左侧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避免混行拥堵。同时,交通流量较大的收费站配备便携式收费设备,视车流量及时启用复式收费,提高发(收)卡效率及车辆通行效率。
此外,为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交通部门通过网站、广播、电视、交通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一旦出现严重拥堵,要及时发布信息并提前实施车辆分流。
此次免费通行范围为吉林省所有收费公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包括驾驶人在内座位数不超过7个(人)的载客汽车,在普通收费公路上行驶且可免缴车辆通行费的摩托车,包括由汽油机驱动的两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即原三轮农用运输车)。(记者高楠发自长春)
陕西:形成常态
记者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陕西省24日正式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从2012年国庆假期起,7座以下载客车辆将可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免费通行陕西省各条收费公路。
根据陕西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免费时段内车辆行驶封闭式收费公路须“入口领卡、持卡通行、出口交卡、凭卡核验后免费”,车辆行驶陕西省收费公路须遵守陕西省收费公路各项管理规定,违规行驶车辆按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免费通行政策2012年国庆节假日起实施后,陕西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财政部门将形成常态工作机制,按照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的具体时间,认真做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免费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交通保障,保证免收通行费工作顺利实施。(记者石志勇发自西安)
山西:投入1900万
记者从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国庆期间山西省高速公路车流量将增加30%-50%左右。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投入1900多万元用于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指示标志等设备。各种标识标牌将于9月30日前全部安装完毕。
据估计,国庆期间,山西省高速公路车流量将提升30%-50%左右,日均通行量将突破60万辆次,其中可享受免费政策的小型客车将增加1.5-3倍,达48万辆次左右。特别是在9月30日和10月7日两天,小客车流量还会有明显增长趋势。从9月25日起,山西开始对全省高速公路38个运营管理单位进行督导,确保落实各项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