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运输部9月20日召开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青海分会场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结合全省收费公路实际,印发了《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
根据会议安排和《实施方案》,青海省将从今年国庆节起,开始对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收通行费。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该项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等省直部门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于9月30日对省内车辆较拥堵的收费站点进行现场检查。
据省交通厅厅长杨伯让介绍,过去青海省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也实行过免费通行。今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这是一项体现公路公益属性、降低公众假日出行成本,直接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交通部门一定会认真做好实施工作,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不折不扣地把这项好事办好、办实。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确保政策统一,不得擅自扩大免费通行范围;在对以往长途班车、旅游客车实行减半通行等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此项政策的免费时间、免费范围和开放式、封闭式收费路段的管理模式。其次要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充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如提前在车道前设立明显的引导标识,提醒货车靠右,小车靠左;对于交通量较大的收费站,设置专用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道,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如收费站出现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时,将采取增派人员、变换车道等应急措施,保证车辆安全、有序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