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广州车辆限牌后,一位某品牌2.4升车主准备置换另一品牌2.4升车型,但到车管所却上不了牌,原因是原2.4升的实际汽缸容积为2354毫升,而欲置换新车的实际汽缸容积为2362毫升,即是违反了“更新车型排量不能超过原来车型”的规定。据说,在某品牌店目前的置换车型中,有30-40%的车主因为这个原因而无法实现“同排量换车”。
排气量如此精确到毫升,确实令“换车一族”大感意外,毕竟大家平时所注意的排气量是“2.4升”之类的表述。在轿车行驶证上也只是“品牌型号”栏中有3个相连数字“724”,其中“7”表示是轿车,“24”表示的是排气量“2.4升”。而真正标明排气量细致数据的还是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但有谁会整天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带在身边呢?
从目前的汽车品牌类型看,公众早已习惯了排气量为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的简便概念,恐怕专业人士也没几个能说清楚某一辆车的排气量具体是多少毫升吧?笔者的一位司机朋友就很是苦恼,他现用的是一辆家轿“老三样”之一的富康车,排气量为1.4升,广州限牌后曾一度认为自己日后可以换台1.4升的同排气量新车作更新换代,谁知近日细看《机动车登记证书》才发现排气量仅是1360毫升,而现在市面上只有一款标致207的排气量是相同的!看来,要想换车就别无选择了!
诚然,限购政策需要有明确的标准,但能否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人性化的体现呢?纵然要实行“更新车型排量不能超过原来车型”,难道排气量相差几毫升甚至三五十毫升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吗?况且,车主现在能换的只有达到国Ⅳ环保排放的车辆,而他在用的只是达到国Ⅰ至国Ⅲ排放的车辆,让他更换更环保的车辆岂不更好?
让市民换车时在基本相同的排气量内按照四舍五入的简便计算方法有多一些心水选择,更能体现出限购政策的柔性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