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今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或将取消地方试点形式,选择部分行业全国铺开的形式进行推进,明年交通运输业最有可能全国推行,“营改增”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完成。他还透露,未来"营改增"也将会覆盖房地产行业,预计会在2015年左右。
国务院今年7月25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丛明表示,去年上海实施营改增以来,减税效果显著,80%的试点企业税负都得到降低,其中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减税力度更大,原来5%的税率降为3%,税负的下降幅度约40%,中小企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今年3月份曾表示,若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将超过1000亿元。丛明表示,实际减税额度将在1000-2000亿之间,"更接近2000亿"。
在谈到营改增厚,交通运输类企业,有部分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的问题时,丛明表示,试点前的企业所购买的汽车等由于无法抵扣,所以税率高(原来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营业税率,试点后适用的税率为11%,两者相差较大,抵扣相关进项税额后,税负普遍增加),但是试点后则不存在这种情况,随着时间延长,交通运输类企业税负将会降低。
对于是否会有第三批试点的问题,丛明详细阐述了他的看法。他表示,目前并没有明确如何具体操作。下一步有两条路径,一个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和地区,一个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铺开。"选择部分行业全国铺开的观点占主流",丛明表示。
丛明分析指出,目前试点范围和地区一共11个,在扩大个3到5个,或7到8个,可能会造成地区税负的不平衡,也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目前营改增采用的是"1+6"模式,即交通运输业+6个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个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丛明表示明年最优可能在交通运输业行业全国推行"营改增","1+6"全国新增试点或将淡化。丛明指出,从行业层面在全国推广,2014年"营改增"各个行业覆盖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完成。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三个方面,即服务业、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丛明介绍说,目前营改增并不高扩不动产行业即房地产行业。他说,最终营改增将会覆盖不动产行业即可房地产行业。他指出,目前之所以不包括房地产行业,因为目前仍处于房地产调控期,不能火上浇油,但是当房产行业处于常态发展状态,终会覆盖,预计在2015年左右。
此外,丛明透露,目前在战略上已经对多档税率进行考虑合并,会进一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