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的代女士从广告中发现,有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很便宜,于是就在这一家保险公司投了保,可是两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购买的所谓便宜的保险里陷阱重重。
代女士无赔款优惠情况示意图
代女士第二次购买平安电话车险的保险优惠系数变成了0.95
代女士的保单上多了一项驾意险保单信息
一次事故保险公司算成两次
代女士买新车三年,一共只出了一次事故,却被保险公司算成了两次,并因此多花了许多不明不白的保费,这让她非常想不通。
原来代女士在2010年3月出了个小事故,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当年10月29日她获得了人保315元的正常理赔,随后2010年保险到期前,她转投平安电话车险,当时由于之前有一次事故所以没有享受到无赔款优待。接着2011年保险到期前,代女士在平安续保,结果平安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有一次事故,还是不能享受到无赔款优待。
宁肯送礼品也不退多收的保费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一次事故被保险公司算做两次的投诉并非个案,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平安总部证实,代女士在2010年的那个理赔案确实连续两年都影响了她享受优惠。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只要提交一份简单的修改申请,中保协就可以很容易地在车险的后台进行数据调整。这只是个普通的工作步骤,然而平安保险接下来的做法却让代女士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车主代女士说,工作人员承认一次理赔当两次计算是不对的,但是他也强调,退多收的保费是不可能的,就给你两份礼品作为赔偿吧。代女士不同意平安保险的解决方案,坚决要求按正确的方式重新计算保费,平安保险又答应为代女士充100元电话费,由于代女士不要,平安保险最后向代女士的银行卡里打入了100元钱。
专家点评
根据保险条款的费率,如果消费者连续三年不出险的话,能享受七折的优惠,也就是说消费者后面不出险,就能享受将近有一千元的优惠,由于这个信息没有修改,那么就难以享受这个一千元的保费优惠,平安保险公司给予的一百元补偿和相关的小礼品远远不足以冲抵带给消费者的损失。
第一年低保费第二年抬高价
在第二次购买了平安电话车险之后,代女士还发现,即便剔除这次事故对保费带来的影响,平安保险公司给她计算的保费也无法理解,因为,第一年当她离开人保转到平安投保时,她的车损险等主要险种平安保险都是按0.86的系数计算的,也就是说优惠了14%左右。而当她第二年在平安保险续保时,她的保险优惠系数却变成了0.95,也就是说只优惠了5%。
专家说,保险公司在第一年通过较高的优惠,把客户从其他保险公司拉过来。但是在第二年,又通过较低的优惠,从客户身上攫取了较多的保险费。也就是说,平安保险第一年用较低的价格从其他保险公司抢到了一名客户,但客户抢到手之后就立即在第二年抬高了保险价格。
通过专家的计算,两年中代女士分别白白购买了新车价7.2%和14.4%的保险金额,这是永远也无法兑现的不存在的车辆价值。
专家点评
针对引起消费者强烈抗议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今年3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但是代女士连续两年在平安投保车损险时,都被按照以新车购置价投保,但条款中又单方面约定一旦出了事故,最多只赔代女士车辆的实际价值。
买的是车险变成驾意险
代女士登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通过财产险理赔信息查询入口查到了自己的保单在行业协会登记的信息,结果发现自己买的平安电话车险在行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与她自己手里的保单信息根本就不一致。其中最关键的保费总额一项,自己手里的保单上写着3158.7元,但在行业协会备案信息中却变成了3073.70元,少了85元。
代女士仔细核对发现,在这份醒目标注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名称为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的单据上,有一行小字写的是驾意险保单信息。但是在平安保险报送行业协会的备案信息里却没有这一行字。代女士记得她通过平安电话车险的专用电话投保,投保的是平安电话车险,那这个驾意险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查询了保监会批准的平安电话车险条款,发现这个所谓的驾意险确实不在范围之内。这个保险的全称为《平安驾驶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在保监会报批的类别为意外伤害保险,本身是一种单独的人身保险,和车险没有任何关系。
代女士强调她当时买的是车险,保单的大黑标题也是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平安保险开出的发票上写的也是机动车辆保险,这个驾意险根本不是车险的一种,也就从根本上违背了自己买车辆保险的本意。
专家点评
这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保单上的内容是车险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保险公司经营车险或者意外险都必须严格遵守已报备的条款。这是最最起码的守法要求,如果保险公司可以随意把已报备的不同险种不同条款擅自组合起来执行,那么报备就毫无意义了。
专家指出,《中国保监会关于建立财产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的工作方案》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对查询系统数据后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这说明,平安保险通过备案信息造假,对上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对下欺诈消费者,这种欺上瞒下,不是平安保险某个业务员或者某个基层机构的行为,而是平安保险的公司行为和对外公示行为。
八年以上车 不给保险
代女士买车险时大概不会想到,这车险保费中的猫腻居然这么多,更不会想到当她识破了其中一些陷阱之后,居然投诉无门。不过专家指出,代女士的遭遇虽然很不公平,但毕竟这些陷阱多多少少还是露出了一些马脚,细心人还有可能发现,而下面这位小张司机的遭遇就不一样了,因为,小张的遭遇所有的车主都曾经遇到过,或者将来会遇到,却很难察觉。
今年4月份的一天,小张在电视上看到平安车险非常便宜,于是兴冲冲地拨打了平安保险的投保电话想要投保车损险,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
司机小张说,平安保险不给他上保险,说八年以上的车不给保,然后说其他保险公司可以保,为什么平安不能保?
专家点评
保监会2004年2月份下发的相关通知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某类车辆的保险业务,因此平安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八年以上的老旧车辆的行为,明确违反了保监会的监管规定。
汽车承保情况调查
平安保险公司告诉记者,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会承保所谓老旧车辆的车损险。
事实真的如此吗? 记者在江苏对2011年我国财产险公司中业务收入排名前十位的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针对这辆2000年7月购买的小汽车,五家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车损险,其中包括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国寿财产、安邦保险和永安保险。太平洋保险表示可对此车承保,但不承保车龄在12年以上的车辆。其余四家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包括中国平安、大地保险、阳光保险和天安保险。
平安车险 投诉名列第一
2011年年初至2012年一季度,仅在一家保险专业网站上全国车险实名投诉就达到了657条。其中平安车险以221条的实名投诉总数名列第一。
今年以来,中国保监会在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方面可以说是频出重拳,清理了大批违法条款。近期召开的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专题座谈会上,保监会严厉指出,有些保险公司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恶意开展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专家认为, 相关监管部门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保险公司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惩处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