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11日讯 (记者程娇)
记者今天从省物价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省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和文体厅七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已于10月中旬开始。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是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此次检查至12月15日结束。
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杂费、取消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除住宿费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中小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克扣教育经费及教育收费收入的行为;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等共11项内容。
据了解,这次检查对部分屡查屡犯的学校、拒不纠正越权行为的单位,性质严重或具有隐蔽性、典型性的违规收费问题将予以严查。物价部门表示,教育收费检查需要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支持,学生和家长如果遭遇教育乱收费的行为,应保留好相关票据,并及时拨打12358进行举报投诉。
(南海网-海南日报 程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