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意孤行订另外版本,一经发现后果自负。”这是一份通知中的话。最近,平果县城40多家幼儿园接到了这份通知,通知称,按县教育局要求,幼儿园要给孩子订一套指定的书,如果不按照要求订书,后果严重。这些幼儿园接到通知后,虽然感觉书价比较贵,但不敢怠慢,纷纷上报订书数量。
家长:幼儿园被要求强制订书
“按相关规定,学前教学用书不得强行统一或指定征订,平果县教育局却强制要求幼儿园订书。”6月6日,记者来到平果县,家长王先生说。他儿子在县城某私立幼儿园读中班,前几天他送儿子上学时被老师告知,幼儿园将要为孩子订一套名叫《幼儿快乐成长》的书,价格约70元,平果县的幼儿园都使用这套书。
王先生表示,因家庭困难,他不想给孩子订这套书,可幼儿园老师说,如果是以前,家长可以不买,但这次是上级主管部门硬性要求,订书人数已上报。如果不按照上级要求去办,以后幼儿园可能会有麻烦。
幼儿园:“胆战心惊”不敢拒绝
记者走访了县城的一些幼儿园。平果县第二中学附近一所幼儿园的陆园长说,城区内马头镇的所有幼儿园均属平果县第七小学(下称平果七小)管辖。5月27日,她收到平果七小的一份通知,通知要求她把2013年秋季学期的订书单上报。通知称,按照教育局要求,从本学期起,所有幼儿用书全部使用《幼儿快乐成长》,不允许再订其他的版本,如果一意孤行订另外的书,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陆园长表示,以前每个幼儿园的书都是自己购买,一个孩子一学期大概仅花30元书费。通知指定的这本书她还没有使用过,不知道好不好,且书价比较贵,让不少家长难以接受,有些孩子的家长就明确表示不想购买。
马头镇的其他幼儿园也收到了这份通知。该通知是平果七小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铝城大道上的某幼儿园负责人说,开办幼儿园需取得办学许可证,而且此证每年都要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年审。“一经发现后果自负”这句话,让他们“胆战心惊”,都不敢拒绝订购此书。
教育局:只向各幼儿园推荐使用
6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平果县教育局。“教育局没发过这份通知,是平果七小乱发的。”该局基教股林股长说。他表示,《幼儿快乐成长》这套书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比较适合广西的孩子使用,不少地方都已使用这套书,所以平果县教育局也向各幼儿园推荐使用,但没有强制征订。
林股长表示,平果七小是教育局的下属单位,负责管辖马头镇的40多所幼儿园。平果七小以教育局的名义,发出这份强制订书的《通知》有点不妥,教育局将会调查此事。
发通知者:发布通知属个人行为
在平果县教育局基教股办公室里,记者看到《幼儿快乐成长》分为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共四套书,一套有10多本,每套价格在七八十元之间。记者通过电话与平果七小的负责人农某取得联系。农某说:“这份通知是我擅自发的,与教育局无关。”她称,在平时检查中,她发现个别幼儿园使用了盗版教材,对孩子的成长不好。为严格管理,就想推荐幼儿园使用这套正规的新书。
农某称,由于考虑不周到,她下发通知时使用的词语过于专断,变成了强制大家订书的意思。对此,她将给辖区幼儿园发一份声明,表明订书一事以自愿为主,之前发的《通知》纯属个人行为。 (南国早报记者 周伟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