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指的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客房,按10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7天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交换服务系统,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权与其他会员异地客房使用权进行交换,以此实现低成本地到各地旅游度假的目的。
近期,重庆、天津、沈阳等多个城市均发生消费者因“分时度假”而受骗的事件。不少人购买之后,有度假需求时才发现,实际情况与当初描绘的宏伟蓝图天差地别,上演现实版“人在囧途”。
“这玩意到了中国都成了骗人的东西”
主持人:各位嘉宾,你们会购买“分时度假”产品吗?
陈南江:本来就有欺诈行为的产品肯定不会买,即使是不存在欺诈行为,我虽然掏得起这个钱,但我也不会买。为什么?“分时度假”源自国外,也比较适合外国游客那种发呆型的度假,也就是能在一个酒店、一个景区或城市呆上一个星期那种。我们大部分中国人还没有在一个旅游目的地呆一个星期、不到处跑的旅游习惯,比如说去泰国一星期,基本上都不会在同一个酒店住的,可能在曼谷一天,普吉岛两天,皮皮岛再一天这样子。
而且这种“分时度假”方式其实也限制了购买者的很多选择,不买这个产品,旅游时能得到更多自由。他们那种交换的酒店,有些地理位置还挺偏。我们一下到了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交通又不方便的话,就成了很大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去三亚,大家当然倾向于住在亚龙湾。如果分时度假的酒店是在博鳌,那么我们在三亚下了飞机,还要打车好几百块才能到酒店。我们正常情况下就不会这么选择,但是分时度假的安排是很有可能的。
李铭建:“分时度假”的销售模式其实和直销比较类似。我买过直销的安利产品,但不会买“分时度假”,即使是说可以投资,和旅游地产结合的,也不会买,没有精力去享受和管理。
杨飚:不买。这玩意到了中国都成了骗人的东西,没一个好的。前些年如此,到了现在一看,还不如以前。
水土不服有原因
主持人:据我所知,“分时度假”在国外上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至今已有几大集团,也是大家比较认可的,为什么到了国内就“水土不服”的样子?
李铭建:分时度假在国外其实做得相当成功,为什么到了中国就会有这样的问题?这确实值得研究。
国外的分时度假基本上是一种准俱乐部形式的,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对等交换的模式,对于房屋产权或酒店客房使用权的一种共享。它采用和直销差不多的经营模式,基于社会学上所说的“信任网络”来传播,也就是亲人、亲戚、朋友、同事等关系密切的人的口碑营销。
这种模式到中国“水土不服”我这里只探讨真正想做成事的这种情况,存心就是借概念炒作骗钱的不在其内。在我们国家,消费和做生意是两个层面的理解,中国人把“分时度假”就理解为做生意,而不是一种共享消费。我们的信任网络实际上不是用来做生意的,用生意不但无法增强亲人、朋友之间的信任关系,反而会破坏这种亲密关系。所谓“朋友不能做生意,生意不能做朋友”,这是原因之一。
第二个原因,是很多人误解了相关的政策规章。比如说《国家旅游休闲纲要》中提到的房车、游艇什么的,它们其实是政府部门提出的一个中长期规划,或说是政策指引,包括我们之前热议过的“带薪休假”,这些都不是马上就能实施的,实际上《纲要》颁布应该有可操作的细则伴随。分时度假也是如此,需要等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就像房车游一样,治安环境、配套设施没解决之前,说再多都是没意义的。
杨飚:在国外成功的分时度假公司为何没有进到中国来,我想确实是中国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吧,别的不说,光签证环境就是很不一样的,别人很容易完成的事,到我们这边就比较难。所以国内“分时度假”宣传时常说能享受多少国外酒店什么之类的,其实已经悄悄隐藏了很棘手的问题,先天就不足。
也正是这些客观原因,当国内公司玩“分时度假”概念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打算骗人了。
陈南江:其实按照我们现在的消费水平看,国外正规的“分时度假”模式也是不合算的。每年要交相当于人民币1000多元的管理费,如果交换别的度假村的房间,又要另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再加上购买分时度假产品一次投入的几万元钱利息费用。
如果这个模式真的想在国内成为长期做的产业发展,一个是市场要规范,另外一个是产品必须重新设计,这样才能卖得掉。比如说管理费免掉,交换费用免掉,变成真正值得购买的产品,否则永远“水土不服”。
没有“冷静期”的“分时度假”是耍流氓
主持人:看来就现阶段而言,国内的“分时度假”是“闻着香,吃起来臭”,消费者是不是该主动屏蔽此类产品宣传,不上当?相关部门应该如何管理?
陈南江:国外的“分时度假”也经历过比较混乱的时期,跟当年他们的河水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一样。现在他们已经走过了这个阶段,欧洲也好、日本也好,现在都治理得比较好了,包括法制环境。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关键在于他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个方面法制已经比较完善了,一开始也有很多投诉。设置的“冷静期”这个环节很重要,这样一来,轰炸式的封闭宣传其实已经没有效果了,消费者差不多有10天的时间可以考虑,完全可以冷静下来,可以有时间慢慢看合同了,可以把订金拿回来了,欺骗没有可存在的基础,很难得逞。
我们现在最核心的还是要通过规范性的合同,就像我们过去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游,通过旅游管理部门制作了标准的合同之后,才结束了各旅行社五花八门的含有霸王条款的合同,现在也一样,如果有相关的管理部门,能够制定这样一个格式合同,就会倒逼分时度假产品必须优化,相关企业必须正当经营,而不是收了钱就玩失踪。要管起来的话,一定是消协、工商部门和旅游部门联手,单独的旅游部门没有这个权力,它只能向前两个部门提出申请和建议。
李铭建: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冷静。大家想想其实就可以明白,“分时度假”跟“带薪休假”其实是相当有关联的事。分时度假是人们有时间才能享受的,如果大家只能集中在两个大小黄金周休息,这就很痛苦了你放假的时候,大家也在放假,你想分时度假,别人也是如此,结果房间供不应求,你要的被别人占用了,而平时的时候又多数是空置的。所谓的“分时度假”也就失去意义了。
另外还有一点,有人说:“中国人的旅游心理不成熟。”我对此比较认同,很多国人出去旅游,对于名山大川、风景名胜的欣赏倒是其次的,他们最看重的是哪个旅行社报价最便宜,哪个便宜就去哪个。国内“分时度假”的烟雾弹就在于,把产品描绘得特别美好,把单价算得非常便宜,等交了钱,回头一看,总价其实挺高。大家不去贪这个小便宜,不靠谱的“分时度假”也就没了市场。
杨飚:一切没有“冷静期”的“分时度假”都是耍流氓!记者 向杰
本期嘉宾
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旅游研究所总规划师 陈南江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研究中心主任 李铭建
旅游行业资深观察人士 杨飚
本期主持人
记者 向杰(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