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近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公告称,专项检查从3月1日开始,5月31日结束,范围是2012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地(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主线,特别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重点检查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配合春耕备耕,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检查中,要对不落实涉农减免、优惠价格和收费政策,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搭车收费,以及在给农民的补贴、补偿金中违规扣减费用变相乱收费,转移收费主体到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乱收费,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和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等隐蔽性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中新网财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