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氏海泰:房间没有最低消费。
记者:现在没有的是吗?
倪氏海泰:对菜价是一模一样的,只是收拾房间会收您的10%的服务费,大厅的话会收你5%。
看起来,要想让餐饮企业真的完全取消"最低消费"的行规,还是很不容易的。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北京的消费者,他们都说在春节期间或者春节前遇到了餐厅"最低消费"的问题。
消费者:遇到过,比如说自助类的很多要求最低的是10个人才能可以包厢,假如说198一位的话,那按最低消费就是1980,还有一些像比较高端的餐饮基本上也有这种最低消费。
消费者:今年春节之前我帮一个客户订场地,国贸三期的福临门我们订了一个包间,包间里面要求最低消费5千才能订,晚上一桌最低消费要1万。
消费者:过年喜庆的日子大家希望在外面吃个饭,这次过年因为家里人比较多,我们就在外面订了一个消费大概将近2000块钱,酒水还不含在里面,好像是1298元。
北京餐饮协会会长汤庆顺表示,目前,取消"最低消费"和"包间服务费"的餐饮企业还不算多,其中不少企业都没有做出"彻底取消"的承诺,很有可能出现反复。中国烹饪协会新闻发言人边疆说,事实上,餐饮企业是有权利实行"最低消费"制度的:
边疆:所谓最低消费是指餐饮企业包间的最低消费,餐饮企业更多的面积是散客的面积,包间有数,大家都要去包间就形成对包间需求的竞争,餐饮企业有些店就采取了最低消费的方式来保证单间的使用率,和能够保证一部分有能力享受单间的人去享受单间,包间的最低消费在餐饮业中是自己决定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餐饮业价格是全面放开的,由餐饮企业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定出价格来,他们各个餐饮企业的包间的最低消费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这是餐饮业自己的企业行为。
《人民日报》今天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呼吁取消餐饮业的"最低消费"。文章说:春节期间,阖家外出用餐的人越来越多,但一些饭店设置的最低消费,却让人"有点烦"。表面上看,包间费、服务费、人均标准等餐饮业的"行规",似乎属于市场行为。但实际上,这些条款让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法律禁止的强制性消费,也就是"霸王条款"。
据了解,由于餐厅包间设"最低消费",顾客为了凑单,往往会多点菜,吃不完就造成浪费,这样的情况与"厉行节约"背道而驰,也让许多消费者感到不满。中国烹饪协会新闻发言人边疆认为,虽然"最低消费"的规定受到很多批评,但只有主管价格的部门出面有一个说法,对餐饮业才会有指导意义:
边疆:作为我们行业组织,我们认为最低消费作为国家的有关规定来看是企业主行为,企业只要能够提前向消费者公示,那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可以这样做的。最近有一部分企业取消了最低消费我们也很关注,因为是企业自己行为,所以企业收最低消费和不收最低消费都是企业自己自愿,我们并没有什么看法,作为一个媒体来提出自己的观点我们也觉得是可以的,一家之言嘛,大家都可以争论,但是对于有关国家法律有关国家政策我们还需要,比如说主管价格的部门去对这件事情有所说法,更有指导意义。
据了解,近期北京餐饮协会将正式向全北京市的餐饮企业发出号召,呼吁企业共同取消"最低消费",并一直坚持下去。汤庆顺认为:"企业设最低消费和服务费是出于经营压力,但更应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标准,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导向。"而消费者认为,在消费旺季,餐饮企业设立包间的"最低消费"可以理解,但平时就不应该有这样的标准。
消费者:餐饮的利润现在随着物价的上涨肯定是利润越来越低,所以我觉得从商家的角度来讲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作为消费者来讲我希望是如果它的包间空闲的时候最好不要产生最低消费。
消费者:我觉得是这样子,可能逢年过节包厢的资源有限,所以它采取这种最低消费可能对于商家是一个很好的回报。逢年过节的时候,我觉得推出这种也应该可以,如果平常都按照这种包厢最低消费,我觉得还是不太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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