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4日下午15时许,广州药业(加入自选股,参加模拟炒股)股价28.02元,涨幅4.51%,虽然陷入加多宝的索赔传闻之中,广州药业的股价依然上涨,表现远远强于大盘。广药和加多宝的这场持久口水战,似乎后劲越来越足。
商标协议再生争执
8月13日,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召开说明会,称其向媒体出示的与广药之间的第三份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已于7月9日获得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真实性不容置疑。
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广药作为商标的备案义务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备案,在其盖章提交的备案申请书中,已明确注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为2003年1月20日,终止日期2013年1月19日。他透露,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广药停止侵权,并继续履行协议。仲裁委也已于7月31日正式受理。
针对加多宝此举,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于13日表示,广药已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份协议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论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广药方依然对这份协议的真实性存在质疑,是真是假等待司法鉴定。
加多宝和广药各执一词,一方抓紧公证不放,一方则等待司法鉴定。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公证书和司法鉴定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情况不同,但是,公证书并不是绝对的,如发现有质疑或者有相反的证据呈现,就有可能被推翻,同理,司法鉴定也是。”他补充说,在我国,根据司法规定,司法鉴定和公证书有同等地位,且并不绝对,也并不以谁为准,任何一方都要经受得了别人的质疑与查证,如果最终的结论存在不一样,双方就需要拿出证据,接受质询,谁的证明率大,足以反驳对方才算最终的赢家。
加多宝似乎惯用声明来应对外界质疑,8月8日有媒体报道广东梅州地区工商局以加多宝凉茶外包装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为由,在当地对加多宝凉茶进行所谓“查封”。后加多宝发布声明称广药在媒体散布虚假新闻,并广而告之查封为检查,并强调媒体可以询问梅州工商局。对此,记者致电梅州工商局以便求证,却被告知“用户要求暂停使用”电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