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增10倍与精简开支不矛盾
资料图:2010年5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丁学东介绍,《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10年间增长了10倍,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
消息一出,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也有一些人表示不解:2002年以来的这10年间,我国GDP并没有增长10倍,财政收入也没有增长10倍,为什么政府采购却激增10倍?10年节约资金6600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就公众关心的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11332亿元的采购规模太大了吗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较小,多数工程项目没有纳入范围
“政府采购规模扩大,与政府精简开支并不矛盾。因为政府采购的范围,不仅包括政府的行政办公用品,还包括政府向社会购买的、为百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政府采购,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财政买单”,而是指一整套的规范办法。它不仅包括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购能够规范管理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果。在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的初期,政府采购的产品主要是政府行政办公“自用”的一些货物,如公务用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产品。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推进,政府采购的范围也由单纯的货物类扩大到工程类和服务类。货物类产品,已经从原来办公用品扩大到农用物资,防汛、抗旱、救灾等物资,公车的种类也从普通轿车、商务车扩大到工程车、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专用汽车。工程类采购范围,也扩大到气象防雷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等领域。此外,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采购活动逐步涵盖到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如农机具购置、中小学义务教育用的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文化下乡等。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11年全国工程类采购规模为6613.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5.8%,是政府采购中比重最大、增长最快的。工程类采购规模前三位的是建筑物、市政建设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在服务类采购中,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和努力扩展新领域。比如,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项目已覆盖社区服务、公益服务、城市维护服务等22类,重庆市南岸区将公众意外保险纳入采购范围,由政府统一对大型公共活动、窨井和化粪池等市政设施发生人身意外事故进行投保。
可见,日益增多的公共服务和民生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上10年前政府采购刚刚起步、规模很小,采购规模激增10倍应在情理当中。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认为,虽然近年来政府采购规模快速增长,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仍然较窄,规模较小。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范围非常宽泛,采购规模一般占GDP的15%至20%。2011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为11332亿元,仅占当年GDP的2.4%。不少购买性资金仍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特别是多数工程项目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限制了政府采购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6600多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的差额,10年来平均节约率11%左右
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中的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金额与采购预算的差额。这一指标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一直沿用至今。按照规定,政府采购首先要编制采购预算,预算批准后才能进行公开招标。依此计算,政府采购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在11%左右。2011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为1.29万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13万亿元,节约率为12.1%。
节约财政资金是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之一。那么,政府采购是通过哪些具体操作环节来节约财政资金的?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最关键、最重要的内容。”马海涛说,从具体环节上说,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和服务都应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可以公平参与竞争,整个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打开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各类采购公告五花八门,很是吸引“眼球”: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宿舍家具更新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中国极地研究中心雪龙船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中牟县2012年度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细读公告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中标企业、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都一目了然。
财政部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中央部门、各省和地市三级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中标、询价、竞价等信息是“全透明”的,公众都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看到,部分县一级的采购项目也已在网上公开。
也正是由于采购信息公开透明,社会监督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采购中存在的“天价内存条”、买高性能产品当U盘等问题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加强整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在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的同时,政府节约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利用规模优势实行集中采购。”马海涛说,这跟生活中购物一样,“散购”和“团购”的价格有很大不同。像电脑、打印机这些办公用品,各个部门集中起来统一购买,商家给的价格优惠肯定更大。“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项加起来,占采购总金额的86.4%,规模优势得到较好体现。”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政府采购怎么避免花“冤枉钱”
财政部将完善采购品目的具体配置标准,杜绝“奢侈采购”等不规范行为
很多人关心,与市场价格相比,政府采购的价格到底是高还是低?对于实际执行中出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现象,监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管住这些“乱花钱”行为?
“一般来说,政府采购价格比市场价格要低,但也有比市场价格高的情况。”马海涛指出,政府采购确实存在制度不完善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比如,为了满足各单位小额、零星采购需要,可以通过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以保证采购的效率。但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与采购存在着时间差,可能会出现当时的采购价格并不高,但产品到手时市场价格下调的情况,特别是像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快,市场价格波动大,给人的感受是政府采购价格高花了“冤枉钱”。而一些供应商,为协议供货提供与市场销售主流产品存在一定差异的“政府专供产品”,借此回避与市场价格的比较,使得部分品目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还有,由于部分品目尚缺乏具体的限制性采购标准,一些采购人打着采购“办公用品”的旗号,购买一些功能“奢侈”、价格昂贵的产品。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品目协议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财政部已经着手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深化改革和调整。从去年8月开始,对电脑、打印机等,率先在中央单位进行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数据显示,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格比协议供货价低了10%—15%,比市场价低了10%,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比协议供货价低了7%—8%,比市场价低了10%。下一步,财政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范围,逐步向全国推广。
对于一些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产品,通过不断完善协议供货管理制度,采取增加采购次数、缩短周期的办法,实行中标产品协议竞价和价格监测,加强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管,来应对价格的变动,力争保持价格优势,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至于一些地方出现的“奢侈采购”等不规范行为,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有关采购品目的具体配置标准,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拒绝所谓的“政府专供产品”,以遏制超标采购。同时,还将推进采购文件编制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马海涛指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好采购预算是关键。预算这个基础打牢了,就等于控制了财政支出的源头。目前,一些采购单位预算编制计划性不强,漏编、隐瞒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往往容易带来临时性的、随意性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