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
说说我自己日常感受,我们单位的一些同事,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月能省100-200元,现在青菜都要三块钱/斤,减的部分也就是几顿饭钱,减税减再多也跑不过物价增长。另外,在我们辖区里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他们的收入大部分都没有超过起征点,有的企业收入高一点的人也是有一定避税手段,比如实际收入6000元的,但其实是按2000元报上来,这个调整对他们也没有意义。根据我们调研,只有比较规范的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因为这个调整减税。效果不是没有,确实不明显。
康井平:
这个问题坊间舆论议论比较热,似乎个税提高起征点就可以杀富济贫,实际上通过提高起征点来解决贫富分化的问题,没有太大意义。越是高收入阶层的人,往往收入来源越多,其中还有很多灰色、黑色的隐形收入,这些不透明收入往往税务部门是无法掌握的。如果高收入者的全部收入都能正常纳税,起征点调不调无所谓。
赵茂盛:
结果就是拿工资的人在缴税,没法在工资里体现的一些分红啊、隐性收入啊就无法征收,个人所得税11个税目里,真正执行到位的就是工资薪金这一个,社会上热议的加班税、月饼税,也就是在这个范畴内的,税负不公的问题就往往出现在这里。
王海春:
收入者的收入来源较广,对征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征管手段做到对所有纳税人都应收尽收,这样才能完全彻底地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但这需要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配合,比如个人实名账户和相关结算制度,这一点美国等发达国家做得比较完善。但我们现实中,有些人喜欢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结算,有些数额还特别巨大,这还是容易形成税收的流失。
王岩:
其实,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税收政策也作了力度比较大的调整。之所以我们感觉不到,是因为政府对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中产阶级关照不够。个税起征点调高之后,最低税率降低了,但中产工薪阶级比较普遍的收入段,即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20000元之间的税率从原来的20%调整为25%。而且征税时不考虑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购房贷款等支出,所以中产阶级的压力比较大。
马伦:
造成社会贫富差距大的原因很多,要缩小贫富差距,显然不能光靠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手段,在税收手段之外,还需要法制、行政等手段共同发挥作用。
@薄荷33
(前税务经理,广州)个人所得税国内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与国外实行的以支付能力来纳税的综合所得税制相比,除了税源管理方便,我们的优缺点是什么?
王岩:
个税征收,目前模式的优点是,简单方便,容易计算,无需税务中介介入。缺点是,不能真实反映个人生活成本,比如有孩子,养老人,要供房的家庭支出大,但这些支出无法扣除,又比如深圳的房价3万元/平方米,东莞的房价6000元/平方米,其实深圳的家庭支出高了很多。在社会诚信度提升、个人雇佣情况和银行流水等数据采集完备的基础上应该可以推行综合申报模式。
王海春:
我们分类所得税制在税收征管上确实比综合所得税制来得便捷,考虑到制定时的时代背景,确有它的合理之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中央也在前几年开始提出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综合所得税制确实对我们的改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马建
(山东济南国税)我们国家是普税制,就是每个人都要交税,这个主要是想强调公民的纳税意识,但是有个弊端就是不能体现出多得要多税,现在我们是工薪阶层承担了60%的税款,占比过高。西方的综合所得税制比较复杂,实施起来比较麻烦,不符合我国国情,改革要一步一步来。
张超:
现在的个税12万元申报制度,已经意味着在向综合所得税制慢慢转了,但实际操作中,还是有监管难度,容易瞒报漏报。举个例子,去年蔡国庆来我们这里演出,我们主动去联系好几次,他们才肯缴纳演出收入的所得税。还有一个个人的股权转让,有数百万元个税要缴,我们上门好多次,对方才肯缴,现在很多时候是靠我们掌握情况,去上门催缴才收到税,而不是靠当事人主动申报。
@aduing1982
(税务会计,北京)为什么在商店购物发票或小票里的商品含税金额不能像国外一样单独标示出来,是有技术难度还是不愿让销售者对纳税情况有知情权?
杨银华
(天津国税)这个其实是可以标出来的,没有标出来并不是故意,这是历史传统形成的,这个应该没有什么技术问题,想要还是可以的,如果呼声高的话也许会标出来的。
王海春:
其实,现在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车辆销售发票,票面上都明确标示了金额、适用税率、税额和价税合计后的总金额,已经做到一目了然。但还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还没有被纳入这个系统。
税收任务压力大
@獬豸警官
(安徽安庆警察)在实际操作中和你所知道的范畴内,各地以及你们个人每年有征税任务量的要求么,任务完成情况和收入挂钩么?
罗颂
(江苏苏州地税)中央我不清楚,从省一级开始,每年会在上一年的税收收入基础上定一个增长目标。注意,是增长多少,从没提过可以减少或持平,金融危机也不例外,只有增幅大小的区别。省里会把税收收入指标分解到每个市,市再把指标(通常叫“任务”)分解到县、区等,一级级分解落实到各单位,但不到个人,而且是白纸黑字文件写清楚的。税收收入是整体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完不成的话,往大了说是国家没钱用,往小了说是税务局领导乌纱帽不保。
赵茂盛:
不仅有任务要求,还很有压力,而且是横向的地方政府和纵向的省里业务主管部门双向考核,这几年任务比较重,全国各地税收增长都比较快,也是任务比较重的结果。我们收入是阳光工资,和纳税任务没有关系,如果完不成,主要影响的是领导的政绩吧。
康井平:
任务量一般分解到各个税务所,不到人头。从管理角度来说,税务部门业务上是垂直管理的,地方政府直接干预不到,但会给一点实惠,比如给你增补一点经费,这个不是对人头的,但是对税务机关单位的,但最后也会使得具体工作人员得到实惠。
张超:
任务主要是由分局把握,但在制度上对个人是会考核我的完成情况,比较我的辖区今年和去年的税收完成情况,但这个考核就是个形式,没完成也没有扣钱的,完成好也没有奖励。
王海春:
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度预算的时候,会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收入工作提出一个具体的要求,这对保证预算顺利实现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挂钩收入。税务系统在所有公务员系统中的收入水平,也就是处于中等位置。
马伦:
我们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财政收入有预期额度,我们自然也有额度,但和收入挂钩肯定是没有的,不然国家税这么多,我们得多有钱,事实上我们的工资从2003年就没增长过了。
邹维勇
(海南三亚国税)我所在的国税部门,工资和年终奖由中央财政收入拨款,拨款都是比较固定的。国税跟地方政府关系不密切,地税会有一些关联奖励。
曹大旺
(黑龙江齐齐哈尔国税)每个局都有税收任务,每个人要签税收责任状,合同上完不成任务要扣奖金。要求以20%-30%的幅度增长,但一般情况到年底都会完成。
@季善红
(山东济南学生)由于地方企业的纳税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地方政府常常对这类企业另眼相看,给予更多税收优惠和便利,你们在工作中会面临这方面“冲突”么?
邹维勇:
外地企业来我们这边投资,很多税都是上缴中央,留给地方的其实很少,地方政府主要考虑到对本地的GDP贡献和对本地就业的拉动。不过,税收优惠政策是有年限的,优惠结束之后对当地的贡献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