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本报以《福建莆田地产开发乱象丛生 业主维权遭遇难题》为题对福建莆田市凤凰花园大厦业主维权难进行报道以来,尽管莆田市政府一再口头承诺为其解决产权办证问题,但截至目前,100多户业主产权的解决问题一直没有任何进展。
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诸多问题也随之显现,曾经代理过凤凰花园大厦诉讼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此前凤凰花园大厦所销售的房屋是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商品房,并与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蹊跷的是,该大厦截至目前并未获得相关部门的验收,而在销售的过程中有30多套房屋存在“一房两卖”,先后引发多起诉讼。
记者手中的法院判决书显示,2008年5月29日,购房人蔡飞鹏以2205、2206、2207、2307业主的身份将开发商告上城厢区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商为上述房主办理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手续,经审理,法院支持了上述业主的诉讼请求,与2008年8月4日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要求开发商履行上述义务,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随后因一系列问题,开发商却跑路了。据知情者透露,莆田市凤凰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其法人为黄齐寿,香港籍贯,而实际投资人为陈玉池,事发后一直人间蒸发,就连警方出面也未找到其人。
对于为何当初没有进行验收,莆田市住建局的解释是,当初开发商擅自更改了规划,开发商也并没有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莆田市住建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诉记者,综合验收是由所在的城厢区区住建局牵头进行验收。
不管是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还是承受不了相关部门的压榨,但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该大厦一直没有验收,无论是建筑质量,还是消防安全,都存在诸多隐患,同时,开发商与政府博弈的这种风险和后果,最后却转嫁在了广大业主头上,此前在规划局工作过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该大厦此前的规划是福建莆田市最好的房子,曾按照十级地震的标准来进行建设的,但是最后没有得到验收,其中个由,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