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手续合法?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项目立项于2006年,并通过海安县发改局批准,用地面积为174838平方米。海安县苏中植物园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4日获得整个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年2月1日获得面积97055.1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为商业、旅游、园林等综合用地,并陆续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令人疑惑的是,与总面积差额的77782.8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却无从查找。
海安县一位副县长告诉记者,“苏中植物园项目所有手续合法,楼群为商务会馆,是商业性质、产权40年,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别墅,差余土地用于园林公园建设是公益性的,可以不用取得土地证。”
海安县县委宣传部在回应记者时也表示:这已经是个老话题,目前苏中植物园项目所有手续合法,别墅的项目也应该早停了,目前定位的是文化会所,应该是中华江淮文化园。
苏中植物园所属地的海安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该项目已经不属于镇里管辖了,县里好像成立了文化艺术委员会,分管的应该是县委宣传部。
不过,村民反映,苏中植物园项目手续不全,其中部分土地是从他们手里租用的,补偿为每亩每年1200元。
对此,海安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征用中心崔主任向记者展示了苏中植物园项目“招拍挂”电子文档证明程序合法,并称,“征地款项早就进入村里账户了,村民一年一领,钱可能是村委与村民共同决定的,不是以租代征。”
而在记者提出要查阅该项目征地卷宗,包括征地时上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一书四方案”时,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科人员则称材料在局档案室,记者可以通过局办公室协调后去查。对此,该局办公室主任以负责人出差在外未有许可为由,拒绝了记者查阅。(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