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观点互不相让
业主们向记者提供了搬迁承诺书的原件照片。在这份“搬迁承诺”中写到,因为“沥青加工基地系我司多个加工基地中规模较小的一个,考虑到公司发展及萧山地区市政道路工程量的减少,也为配合政府的规划建设及对周边新建小区的影响,根据公司计划,该基地将于2011年12月底前实施停产并搬迁。”落款为“浙江瑞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盖有公章,日期为2010年8月20日。
作为沥青搅拌站的产权单位,已经更名的浙江瑞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得知自己当初出具过一份搬迁承诺书后,于今年9月28日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我公司公章使用必须有相关使用申请手续,经上级领导及企业法人同意方可加盖。”瑞通称,公司对所谓的搬迁承诺公函内容“并不知情”。
瑞通公司总裁助理王柔升告诉记者,众安房产从来没有跟瑞通商讨过搬迁事宜,而且作为一家“日产量10万吨”的瑞通下属的沥青厂,跟众安房产“没有一点利益关系。”王柔升说,沥青厂搬迁根本没有时间表,众安房产提供的承诺书是“伪造公文”。
至此,环保局、沥青厂、开发商三方都认为己方有理,互不相让:环保局称,如果不是开发商提供了沥青厂限期搬迁的承诺,众安·景海湾的环评绝对批不出来;沥青厂方面坚定地称,自己从未做过搬迁承诺;众安房产方面,则否认造假承诺书。
于是,瑞通方面选择了报案。王柔升告诉记者,瑞通报案不仅是鉴定公章的真假,而且还要鉴定到底是先盖的章还是先签的字。“任何一份公文,都是先签字,最后盖章。如果鉴定结果出来,这事就一目了然了。”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宁围镇派出所民警裴彭丰告诉记者,目前对于承诺书的真伪,杭州市局正在做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