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市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后,当地政府一年半后仍未向竞买人供地,引发竞买人强烈不满。针对这一问题,邓州市副市长吕志刚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尽快解决。
2011年2月,河南邓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当地《南阳日报》发布公告,挂牌出让邓州市文化北路与湍滨大道东南侧10.2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挂牌价为2050万元。
2011年3月22日,邓州市和通置业有限公司经公开竞价,以2070万元的价格取得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并于2011年5月20日获得了邓州市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按照邓州市国土资源局与邓州市和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邓州市国土资源局最迟应在2011年6月11日前该地块交付邓州和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约定,邓州市国土资源局在交付该宗土地时应达到:周围基础设施“三通一平”。所谓“三通一平”,即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