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科研地块不能开发房地产项目
既然是科研用地,怎么能打着“商务别墅”的名义来销售呢?记者也咨询了浦口区国土局。
浦口国土局规划科和土地利用科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工业用地和科研用地都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一些和科研用地打包出售的住宅混合地块,也只能在规定的70年产权土地范围内开发房产,50年产权显然不可作为住宅使用。政府对科研用地项目也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根据政府下发的文件,三类科研类研发用地中,针对初创企业的孵化器项目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对外销售行为;而针对快速成长企业的加速器项目,其研发中试用房经过延期审批可以进行销售,但也是研发办公性质用房;只有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可以面向园区工作人员兴建人才公寓等配套服务设施。
从这几点来看,科研用地显然不允许大量兴建房地产项目,更不能对外销售别墅这类高端房产。打着科研旗号低价拿地,然后直接宣称卖别墅,不论怎样进行商务化包装,显然都是“挂羊头卖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