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应把非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借问净土何处寻,天堂有路去怀恩。”近日,一则宣传“怀恩公墓”的小广告出现在了秦皇岛市海港区不少居民小区内。然而,按照市民的举报线索,笔者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大肆宣传的“怀恩公墓”竟然是个非法公墓。
9月19日,笔者在先茂里小区看到了这份小广告。广告上介绍了“怀恩公墓”的地址、联系人等。
根据广告提示,笔者来到了抚宁县杜庄乡山前村。在村边的一个小山坡上,一片土黄色的空地与四周的植被很不协调,空地上已经立起了十几个墓碑,两名工人正在忙碌着。看到笔者走近,一名中年男子从不远处走了过来。他自称老韩,就是小广告上写着的联系人。
听笔者说是来看墓地,老韩开始很卖力地介绍:“这里绝对是风水宝地,是“龙头”。墓地小的2000元,双人的6500元,还可以定做更大的。整个公墓占地20多亩,预计建两万个墓穴。现在已经卖出了一些,如果想定的话得先交定金,不过得抓紧,以后肯定得涨价。”
笔者询问公墓是否经过政府审批,老韩则回答说:“没审批,就是山前村村委会搞的,交费给开收据,和村委会签合同。”笔者提出要看一下合同,老韩说:“到屋里,村主任在那儿呢。”记者随后跟老韩走进公墓的办公室,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屋里。老韩介绍这就是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