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以预约协议方式购房,如今却被套其中。杭州联合大厦的购房入驻企业,目前拿到独立产权的意愿仍无眉目。(《每日经济新闻》8月24日以题为 《预约协议购房未获产权还遭抵押 杭州多家企业被套“联合大厦”》予以报道)
浙江华海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海实业)法人代表蔡山河于8月24日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联合大厦属于其公司的自用房产,对外只能出租不能转让,无法办理独立的产权证,此前的预约销售房屋,属公司前法人代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蔡山河证实,联合大厦当年确实以浙江省华海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立项,不属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尔后项目出现过变更,最后变成了现在的联合大厦。
房屋产权纠纷
张某(化名)自己的公司是联合大厦的一名预约购房户。2007年4月,张某与华海实业签订了《房屋预约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华海实业将其开发建设的 “联合大厦”(张某的公司所购房屋)合法转让给他,并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协议还约定,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华海实业向预约购房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资料,产权过户手续由预约购房户自行办理,华海实业给予协助。
值得一提的是,张某支付的房产保证金为房产总价款的100%,与此同时,这笔保证金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以及采用银行贷款方式付款。张某选择了第三种支付方式,华海实业同意为张某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虽然只是预约协议购房,整个程序就像正式的购房一样”,有预约户称。
8月24日,蔡山河在电话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联合大厦当初是以浙江省华海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立项,不属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该大厦属于其公司的自用房产,对外只能出租不能转让,无法办理独立的产权证。
对于此前的预约销售房屋,蔡山河表示,属公司前法人代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房屋预约转让协议》显示,当时,华海实业的法人代表姓林。
浙江永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刘轲律师认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只是变更了代表公司行使某些权利的主体,法人代表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法人代表变更后,新的法人代表应当对此前法人代表所做的职务行为产生延续继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