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违法成本低凸显执法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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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欣表示,由于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对于别墅私搭乱建案件的执法难度较大。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在规划验收前的违法建设由规划部门查处;验收合格后产生的违法建筑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也就是城管部门查处。但是,发现违章建筑后应如何查处、通过何种程序拆除,仍缺乏具体细则。
“其实按照已有的法律、法规,私搭乱建事件并非要通过对簿公堂才能解决,但正是因为管理难的问题,受侵害人不得不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在判决之后强制拆去违章建筑。”郑欣告诉记者。
郑欣还表示,近年来别墅区私搭乱建纠纷层出不穷,通过法院判决走“强拆”程序的仍是少数。许多时候,如业主间经过协商、认为彼此的私搭乱建不影响对方,这种违法行为就不会被追究,正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即便产生纠纷,也有大量业主选择通过经济赔偿私了。
“这种风气得以蔓延,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管理不力,导致业主违法成本低,这样一来,违法行为就受到了鼓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专家王成表示,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让私搭乱建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这不仅有利于住宅小区的有序管理,也可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