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18日,审计署发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上述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管理不到位、分配不够严格等问题。
66个市县中,有36个市县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有19个单位违规向27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41.78万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
3个市县的9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被用于开发商品房、建设酒店和办公楼等。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性住房闲置半年以上。有9个市县的5479户保障对象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42个市县的2.1万户保障对象存在收入财产超标、重复享受保障待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