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推脱责任 受灾群众何时才有安心的家
镇里的党委书记说,这不是我们建的,归兴宾区发改局下的万和公司;可万和公司又说,我们就是个临时机构,两头不知道谁来负责,没有法人,没有总经理。那么请问,谁该为这个迟到的工程负责呢?
2010年底,来宾市领导承诺春节前让受灾群众住新家;2011年10月自治区领导就此事做出批示。但至今,地陷灾害发生两年后,受灾群众依然无处安居。蜗居在板房中,如何才能有个安心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