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烫手的“山芋”
“如果继续装修可能导致楼房倒塌,但如果中断装修又无法对有关部门作出‘交代’。”有知情人说,三亚中院办公楼的改造、装饰工程由此成了一块烫手的“山芋”,以至于仍停留在一年前停工时的原状。
据悉,三亚中院办公楼被检测部门发现危险之后,2011年6月,施工单位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向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关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停工确认函》称,“由于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的费用不予确认,造成我公司从2011年6月起已无法施工”。
这份确认函同时显示,“由于项目的特殊性,项目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造价超出合同造价近人民币贰仟万元”。
知情人称,在停工之后,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多次向三亚中院催要工程款。但除了在2011年年底支付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外,三亚中院没有支付其他款项。
今年年初,三亚中院向三亚市有关部门提出,由三亚市有关部门将该办公楼收回,重新批地给该院建设新的办公楼。三亚市有关部门尽管批准了三亚中院的用地申请,但对于如何处置这座问题大楼至今未作任何表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亚中院法官说,自办公楼开始改造后,法官们就不得不搬出原本宽敞的办公室,几个人挤一间办公室,在狭小的审判庭里审理案件,已经长达两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种“租房”的生活。
中国青年报记者就办公楼装修问题电话联系负责宣传工作的三亚中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称需当面采访,并需经省高院同意。该名负责人同时称,他请示了院长,院长说到三亚中院时间短,情况了解不多,但已收到三亚市文件,三亚市规划委员会同意三亚中院择址另建新楼。现在的办公楼用地、楼体已移交市政府,市里正在研究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