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
不管多少我们自己交
笔者昨日发现,由于一部分房主赶着装修入住,便接受了开发商从3%到1%的“让步”,交税、签承诺书,成功拿到房子的钥匙。也有一部分业主不肯妥协。但他们也因此没能收房。
代征契税却不给开发票,这使得本应于5月24日收房的朱女士迟迟不愿将1%的契税款交给开发商。
“没有发票,那就不能证明我们的钱被及时上交给税务部门。”朱女士担心,开发商若将税款挪作他用,将给业主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和政策风险。
对齐先生来说,开发商“强行代征”的行为本身令他难以容忍。“不管1%还是3%,我都不接受。我要求自己去地税部门缴纳。这不是很正常、很合理吗?”法律专业出身的齐先生怎么也想不通,这契税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去交。
自“京十五条”发布后,一部分开发商由于资金链紧张,曾经要求收房业主必须先将契税款缴纳给开发商,才能收房。去年契税调整后,赶着年底前交房的项目多,关于契税交给谁的说法,又曾经引发过一场讨论。记者了解到,由于大多数购房合同中约定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但没有要求交房时就要收取契税款,所以一部分开发商“钻空子”,拿着业主缴纳的契税费当无息贷款,这段时间短则数月,长则两年,业主在此期间的权益,无法得到任何保证。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不得强制代收代缴税费。业主可以向市、区地税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开发商将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