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情弟弟妹妹提供房产担保
借钱不还怎么办?放高利贷者绝对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买卖。签订合同时,孙某华就要求郑先生,必须提供3套房子作担保。“孙某华口头承诺,房子只是担保,她不会动我们的房子的,我就信了。没想到她会偷偷地过户。”
郑先生自己的房子已经抵押了,不能重复担保。于是,他想到了弟弟阿伟(拥有风临左岸名苑93平方米房产)、妹妹阿珊(拥有雨田村93平方米房产)和一位朋友(拥有雕塑家园一套房产),希望借他们的房子担保。
房子是家庭最重要的财产,没有人愿意拿来为别人借钱作担保,何况借的又是高利贷。弟弟、妹妹开始都不同意。“我怕自己的房子被别人占有,到时一家人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阿珊犹豫不决。
为了早点借到钱,郑先生搬出老妈,让老妈做弟弟、妹妹的工作。郑先生与弟弟、妹妹关系一直很好,之前,他也经常帮助弟弟、妹妹。再说了,只需担保一个月的时间。经老妈说情,弟弟、妹妹就答应了。
2008年9月17日,弟弟、妹妹等签订了个人担保书。当时,他们还按照某良的要求,签订了委托书,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在公证处,他们在一大叠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上签了字。阿伟、阿珊怎么也想不到,放贷者就是凭着这些公证材料,套走了他们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