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有资格购买限价房的舒某为了申请优先配售,伪造了疾病证明材料,结果被取消限价房的购买资格,她随后起诉房管局。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舒某的起诉。
2010年6月,舒某取得了购买本市限价商品房申请资格,后基于大病理由,她于同年7月申请变更优先配售,并于11月获得批准。
去年8月,东城区房屋管理局开展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复核,发现舒某在申请优先配售资格中提供的《疾病证明书》是虚假材料,故决定取消其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
舒某不服该决定,起诉至一审法院,称自己符合限价商品房购买标准,理应获得购买资格。其提供虚假材料只能影响优先配售资格的获得,根本无法取消其限价商品房的购买资格。故要求撤销该取消购买资格的通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