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改”中没危房?
艾小贵家住江汉区,他住的楼是1999年建成,现以“危改”之名被纳入“棚改”
武汉市2011年的棚改住房建设任务,占整个保障房任务量的四分之一。
记者随机选择该市公示的几个棚改项目,调查发现,这些项目多被冠以“危改”、“旧城改造”等名义,进行商业开发或成为储备卖地项目。
艾小贵,家住武汉江汉区航空侧路,那是1999年建成的框架结构楼房,现被作为危房,要求拆迁改造。
艾小贵的住宅楼属于湖北省非金属公司。
“非金属公司片”也是武汉市列入2011年度棚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之一,共745户,整个片区由非金属公司、湖北省第二建筑公司和湖北省建材公司3个单位的宿舍区组成。 记者获得的该棚改区的拆迁许可证显示,这是一个“土地储备(危改)”项目。
当地小区居民徐蕾说,拆迁办所称的危房,是13栋2层楼的独栋小别墅型房屋。
那些房屋建于上世纪50年代,是当年的厅局级老干部、老红军福利房。每栋房屋按苏式结构建设,墙面“拉毛”。
徐蕾介绍,他们统计过,这个片区内745户的房屋中,上述13栋老房共210户,加上沿街搭建的棚户门面房约70户,全部只占整个危改片区的37%。
“其余都是80年代和90年代之后建设的新房。”徐蕾说。
徐蕾认为,他们那儿没有危房。
按照国家法规,危房改造需要住户提出申请,危房鉴定站出具危房鉴定报告。
徐蕾表示,他们没有提出过鉴定申请。
他们向拆迁办要求查看鉴定报告,但拆迁办“一直拿不出来”。
记者去武汉安捷龙拆迁安置公司核实情况。该公司负责此处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拆迁代办单位,无法向记者回应。
负责改造该地块的江汉区国土局,也拒绝向记者回应居民的质疑。
“任务多,没办法”
汉正街“棚改”被指拆迁程序违法;武汉市政府一官员表示,确实许多房子不该拆
武汉著名的汉正街,被纳入当地2012年保障性棚改项目。
宋永安兄妹9人住在这条街上,那是栋6层楼房,包括110平方米的住宅和600平方米商铺,设施完好。
宋永安拒绝搬迁,他认为在该棚改项目中,市国土局违法,并向法庭提起诉讼。
国家在“城市规划法”中规定,建设项目要先批准立项,再申请、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再向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宋永安提供的文件显示,汉正街的棚改项目,程序完全倒置。
它是先于2007年4月13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再于2007年5月1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最后于2007年5月21日,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宋永安认为,这严重违法。
宋永安还在诉状中提出,《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应该由市发改委作出批复,但汉正街的棚改项目,则是由“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批复文件。
该办公室已被撤销,职能被合并,组建了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该局未作回应。
宋永安一审败诉,判决书中并没解释宋永安提出的疑问。宋永安仍在上诉。
2011年3月5日,宋家被强制拆迁。
宋永安提供的文件显示,目前其房屋仅被按照建材价值进行鉴定,鉴定价为23万元。
宋说,目前在汉正街,商铺每平方米的单价,就在15万元以上。
“我们全家从清代就在这栋老宅基地上生活。”房屋被强拆后,宋家无法经营商铺,断了经济来源。
“我们也认为很多房子不应该拆。但上面下达的任务那么多。我们也没有办法”,武汉市政府一位相关负责官员对记者称。保障房任务是按类分解下达,棚改的具体任务数也是上面下达的。
记者获悉,2012年该市棚改目标更是扩大到3.2万户。
记者统计发现,在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等武汉中心城区,棚改占全区总保障房任务大约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