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五月以来,天津商品房销售量出现上涨,各楼盘争相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买房者注意。天津市工商部门公布了商品房销售十大霸王条款,提醒消费者小心陷阱。
工商部门公布的霸王条款主要包括促销时做不实宣传、扩大买房人赔偿责任、利用格式条款强制转嫁、开发商任意扩大不可抗力范围等十项。具体来说,像市民刘先生去年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本该今年2月交房,却迟迟不交房。刘先生查阅了合同附件补充条款才发现, 合同上写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所表达的信息不作为承担义务的依据。”工商部门表示,目前一些商品房经销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做不实宣传,并利用法律术语玩文字游戏,为自己推脱责任。
还有一个例子,孙小姐是山东人,她年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没想到过完年公司将她调到其他城市分公司任职5年。孙小姐想把房子退了,可是开发商不仅不退定金还要求追加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