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北京近年最大的经济适用房诈骗案今天一审宣判,北京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董静无期徒刑。此案170多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七千多万。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底至2008年12月,被告人董静单独或分别伙同被告人冯伟、郭辉等人,虚构能以“置换”的方式购买到在建的广渠门危改小区、桃园危改项目回迁房等事实,以较低房价为诱饵,先后在北京西城区、朝阳区等地,以董静所经营的拆迁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委托购房协议书》或订立口头委托购房合同。
审判长:采取伪造广渠门危改小区项目开发商鑫阳房地产公司的《延期通知》、向被害人抵押虚假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手段,骗取被害人颜伟等170余人(次)所支付的购房款共计人民币7440余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和中介费、信息费等共计630余万元。
一审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董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冯伟、郭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和六年,并处罚金。董静表示服判。
董静:这个确实是暗箱操作的东西,虽然不允许公开置换,但是都是在底下做,我当时做的时候确实是想挣钱,但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负全部的责任。
从2008年台球界名人李峥天通苑经适房诈骗案、到2009年梁静回龙观经适房诈骗案,再到今天的董静案,北京市已有数百户家庭落入经适房、回迁房的“诈骗陷阱”。
审判长王靖:其实这些被害人很多是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但是在比较低的房价诱惑下,他们愿意去尝试。我们也发现这些被告人对房产领域、拆迁领域、房屋开发领域多多少少是熟悉的,他们在向被害人介绍情况的时候显得很内行,这也是让被害人相信的一个原因吧。
法官提示,政策性住房的申请、购买均有严格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也无法通过其他非正规渠道购买政策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