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是不是普遍现象?
办事处:很多外地在宁办事处都这么做
专家:没有相关部门监管,南昌大厦暴露行业管理漏洞
按照南昌市驻南京办事处的说法,南昌大厦建成后吸引企业入驻办公,不少外地在宁办事处也是这样做的。办事处还表示,他们都是严格按照国家与南京当地政府的规定做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吴翔华告诉记者,这名负责人所说的情况的确是普遍存在的事实,但这并不代表这种做法就是符合规定的。像有的政府机关盖大楼,土地是国土部门划拨的,但政府机关只是自用一部分,其余部门用来对外出租,收益用于部门的福利,这是违规的。不过,目前这种现象没有相关部门管理,也可以说,这是房地产业中管理的一个空白。因为根据现有的法规,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分割的,就这一问题来说,国土部门在划拨项目用地、办证时,按照“综合办公楼”的程序划拨土地、颁证,实际上建设单位领到证后,往往变更项目用途;规划部门只对项目的位置、高度、采光等进行审核,对于项目用途也不管;税务部门则负责收税,同样不管具体用途。
吴翔华说,南昌大厦项目很有代表性,目前的法规虽然规定了划拨用地建设项目的适用范围,但并没有规定这些项目改变用途后应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和查处,这是法规上的漏洞,也是行业管理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