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以及申请、审核、发放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后,符合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含)以下等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承租公租房,将获得政府提供的租金补贴,补贴将按照承租家庭的经济情况,分六档进行补贴。补贴最多的是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低保家庭,补贴金额达到房租的95%。
补贴仅针对公开摇号者
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的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有两类。
一类是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
另一类是城六区超过廉租房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需要同时具备四项条件:申请当月的前12个月里,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了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必须是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获得的。
“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建设和分配给职工的公租房,职工所在单位可以给予承租者一定的补贴。因此政府提供的补贴仅针对公开摇号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按家庭收入分六档补贴
对于补贴的标准,此次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六个补贴的档次。
其中廉租房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分三档,■ 分别是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房租租金的95%;■ 其他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90%;■ 符合廉租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70%。
城六区城镇户籍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也分为三档给予补贴。
■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50%;■ 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25%;■ 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10%。
面积超60平米部分不补贴
昨天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按标准给予补贴;高于50平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同时,城六区其他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的按标准给予补贴;高于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此前已入住的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有部分户型的面积是高于60平米的,这意味着这些家庭超出部分的面积是不能领取补贴的。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是在北京公租房建设导则出台前立项建设的,因此部分户型会超出60平米。目前北京在建绝大部分公租房和将来建设的公租房,套型面积均在60平米以下,以40平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标准 补贴标准将动态调整
补贴对象尚不包括非京籍家庭
市住保办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标准给予廉租家庭较高的补贴,确保这部分低收入家庭领取补贴后能够承担得起房屋租金。
“不过公租房的租金补贴标准应与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申请条件不宜一下子定得过宽,补贴标准也不宜一下子定得过高。还是坚持低水平起步。”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此次征求意见的保准测算,仅今年北京就需要投入租金补贴4亿元,“十二五”期间至少需投入20多亿元。
他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及租金补贴标准将实行动态管理,会根据本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公租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此外,此次征求意见中的标准中,领取补贴的对象并不包括非京籍家庭。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的公租房补贴还只针对本市户籍家庭,将来根据公租房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保障能力的提高,适时研究这一问题。
范围 远郊区县可自定补贴线
租金补贴房屋面积上限与城区一致
此次征求意见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除了廉租条件家庭外,其他家庭针对的是城六区的。远郊区县如何规定?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区县超出廉租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则要与城六区一致。
同时,其他区县这些家庭的租金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的分档线也是由区县政府确定,但租金补贴占房屋租金的比例、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则应与城六区一致。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目前已经承租廉租房的廉租家庭,仍按原有规定交纳租金。承租市场房源的廉租家庭享受的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也不做调整,按原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如果申请了公租房租金补贴,那么自公租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区县住保部门将停发其廉租租金补贴,按规定标准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