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王蓉买房失败,房主马秋玲和昌平区住建委都有责任。首先,马秋玲隐瞒房屋实情签订合同属于违约,王蓉可以起诉她并索赔损失,即使她“失踪”联系不上,法院也可以缺席审判。此外,昌平住建委接受检方查封申请却未录入,导致被查封房屋通过网签,有行政过错,王女士也可以起诉索赔。“不过,司法实践中,行政诉讼获赔的难度很大。”
——房产律师胡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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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牵出安监局长受贿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李家洼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5死1伤。国务院对此案专门批复,最终,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等48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责。其中,张家口市安监局原局长高继存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崇礼县法院判刑19年。
2008年12月
河北崇礼县检察院申请昌平住建委查封此房,为期2年。
2010年2月
王蓉与马秋玲签订买卖合同,王蓉交纳中介费8万、首付200万。
2010年3月
王蓉缴纳20余万契税后,过户失败。200万首付退回,双方约定解封后继续过户。
2010年11月
河北崇礼县检察院所申请的房屋查封到期。
2011年3月
拍卖公司接受崇礼检察院委托,发布房屋拍卖公告。
2011年4月
应王蓉申请,昌平法院到昌平住建委申请查封该套房屋。
五天后
崇礼检方持补办的手续申请继续查封。昌平住建委认定王蓉的申请属“轮候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