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查办中的温州立人集团非法集资案,最近又曝出“案中案”。2月27日,立人集团案的部分债权人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温州市泰顺县政府和公安局,并申请高达近7000万元的国家赔偿。法院将在7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有法律人士表示,该案件是否能被立案有悬念。
该起诉状由147位债权人联名具状,要求判令国家赔偿6864万余元。据147位原告的委托律师介绍,有关申请赔偿金额,是由147位债权人债权的本金相加而来。这些受害人来自福建寿宁、浙江泰顺县等地,受害人涉及金额最高者近400万元,最少的债权数额为2万元。
据媒体报道,起诉状中称,“在立人集团崩盘前三四个月,当地政府默许立人集团以比原来更高的高息‘钓鱼式’集资,导致这期间立人集团疯狂集资9亿余元,该部分集资款一部分用于支付给领导干部的本金及高息,让领导干部先走。”有关起诉状还指称,“在长达13年中,立人集团的固定收款地点未曾改变,泰顺县政府及泰顺县公安局不但没有制止,一些领导干部也参与集资。”
有关起诉状还指出,去年10月,在立人集团宣传无法清偿债务之后,泰顺县政府对立人事件处置不力。“被告以政府会议、县委书记在泰顺电视台讲话、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现身说法等方式,宣传以企业自救,政府帮扶手段解决立人债务危机。”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当地政府领导讲话若造成误导,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这起“民告官”的委托代理人林才红律师表示,提起国家赔偿并将泰顺县政府、公安局两个部门列为被告,主要考量的是两被告放任立人集团非法集资13年的行为构成不作为;支持立人集团“钓鱼式”集资的行政违法行为。
据最新统计,目前立人集团债务总额逾45亿元,其中极少为银行贷款,绝大部分为民间借贷,该集团已明显资不抵债。2月3日,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董事长董顺生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15日,由泰顺县政府方面组成的领导小组发出公告,进行债权人的申报登记。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之中。
温州立人集团,在泰顺县当地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第五银行”之称。该案涉及直接借款人数超7000人,但因存在借贷、捆绑入股等多种花样,一个债权人背后连着多个层级形同“老鼠会”,据粗略统计,该案涉及泰顺县80%以上的家庭。从目前金额看该案为国内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据透露,立人集团债务危机苗头在2009年就出现,当时欠款已经达10亿多元。去年10月,温州立人集团宣布不再承兑之前所借民间借款,泰顺全城哗然。温州立人教育集团以1998年创办的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为起点,经营范围涵盖教育类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业投资,项目遍布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等10多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