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这四种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分配。新通过审核的经适房申请家庭如果购买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也将由住保部门回购。经适房、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
昨天,《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住房保障的多个环节均出台了新政策。
北京进入保障房入住高峰
昨天发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要力争使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经过前几年的大规模建设,北京已经逐步进入保障房的入住高峰期,加强保障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也迫在眉睫。昨天发布的《意见》中,对于这个方面,推出了多项新政。
区县将公布公租房轮候期
北京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并建立统一的保障房申请家庭居民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等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动态化管理和实时审核,提高审核准确性。并建立保障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
“这个信息系统将由民政部门牵头来建,将整合多个部门的信息,并实现个人信息的及时更新,如收入、住房等。这将使得审核更加准确,防止骗租骗购。”这位负责人说。
此外,各区县还将公布公租房的轮候期限。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将根据自身房源、申请家庭数量等情况,确定公租房的轮候期限,让轮候家庭知晓何时能配租到公租房,稳定轮候的预期。
调整经适房限价房配售范围
昨天发布的《意见》还明确北京将实施经适房封闭运行。新购买的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回购。执行的时间和具体办法将另行制订。
经适房购房人如果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则应当退出,原经适房由住保部门回购。
此外,北京还将调整经适房和限价房的配售家庭范围,主要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租房。也将制订具体办法。
【申请审核】
全按公租房标准审核
四种保障性住房将用一张表格申请
《意见》提出,北京将逐步实现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统一申请、审核、分配。
解读: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四种保障房首先在申请环节,申请表格将合一,统一为保障房申请核定表。保障房申请家庭按准入标准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体系内进行轮候。
在通过审核后,这些家庭在轮候期间,可以先选择公租房来过渡,待有了经适房、限价房房源后,住保部门将通知被保障的家庭进行意向登记。希望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家庭,将按照经适房或限价房的标准,审核其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将组织摇号配售。“是‘一口进 多口出’的方式,都以公租房标准进入一个大池子,根据不同的保障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房来出。”
这位负责人强调,四种保障房统一申请、审核和分配,并非是取消经适房和限价房。这种制度下,会引导轮候家庭先用公租房来过渡,而如果有了经适房或限价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仍可以申请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