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迎来春节前最高峰,几乎什么事都难挡回家路,可是一些城市里的租房客却面临着被房主要求节前搬家腾房的烦恼,明明已经交了房租,为何被扫地出门?原来他们被假房主或二房东给骗了。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主持人:假房主、二房东是采用什么手段欺骗租房客的?
记者:北京朝阳法院刚刚判决的一个案子,被告人刘鹏、任宇经预谋后,由刘鹏使用化名以交短期租金的方式租赁了海淀区、朝阳区、西城区等地房屋,然后通过互联网发布房屋的出租信息,由任宇冒充房主与10人签订租房协议,在签协议时,他们向租房人出示假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煞有介事地签订租房合同,然后以预交长期租金可以便宜的条件,要求租房者年付房租。可是租房客住了没多长时间,真正的房主上门收房租,才发现其中有诈,而假房主已经无法联系上了。仅一年的时间,他们就骗取租金28万4千多元。所谓的“二房东”也是租到单元房后再按房间分租出去,他从房主那里签的是三个月一交房租,而分租出去却要求交半年或一年房租,节前在北京已发生多起二房东不给房主,还拒不退还房租,最终玩消失,房主要求租房客腾房的案例。
主持人:有此遭遇的朋友该怎么办?如果再租房要注意什么?
记者:租房客可以先报警,如果警方可以通过身份证信息确认对方身份为假,可认定是诈骗。如果警方认为,有合同,属于合同纠纷,不能断定是诈骗,立即起诉,双方签订的合同、对方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欠条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法官提示,租房要通过正规中介,不要轻信网上信息,签合同前,最好到小区派出所或居委会、物业咨询,以确定房主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