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实名制有效打击犯罪
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赵剑英
目前,瑞士实行包括使用充值卡在内的手机实名制。据瑞士电信公司介绍,上述措施旨在有效保护客户利益,有效防范和打击犯罪行为。
经过全国性的辩论,2003年瑞士联邦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措施,即对手机充值卡实行实名制。该措施的具体规定是:凡在2002年11月1日之后持有手机充值卡的客户必须到电信部门进行注册,不可代办。持卡人需提供姓名、住址、出生日期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补办上述注册手续期限至2004年10月31日,超期不办理手续的用户将被限停或者终止电信服务。
持有各类“二手卡”的客户可以将手中的卡转卖,但是当“二手卡”牵连到刑事犯罪时,转卖者必须承担刑事追踪、调查甚至监禁的风险。政府因此建议:“二手卡”转卖要特别谨慎。
此外,瑞士每年接待大量的游客,按照法律规定,游客临时购买电话充值卡必须持有护照、身份证或者其他旅行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另外,按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年龄的少年儿童也有权实名购买充值卡。由于实行手机实名制,在瑞士,记者几乎没有收到任何垃圾短信。
德国:实名制是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本报驻柏林记者 魏爱苗
记得2005年3月记者刚来到柏林时,原本想继续用前任驻站记者的手机号码,结果不成。因为那是手机运营商与前任记者签下的合同。随着合同对象变更,原有合同就自动失去法律效力。
在德国,如果光买手机当摆设,当然可以不签合同。但是只要使用手机,进行通话,就必然与电话或移动通信商发生联系,这就需要签订商业合同,为了保证正常地履行合同,必须有一个书面的协定,协定双方的履行者当然必须是真实姓名和住址。这就是德国移动通信实行实名制的由来。
在德国,作为消费者必须履行的义务是按时交纳通话费,取消这种服务或商业合同时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服务方,在接到回执或得到对方认可后,合同方可解除或终止。由此可见,商业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的有效凭证。作为供货方,手机运营商必须将通话时间、通话的电话号码、费用等以书面形式告诉消费者。消费者如有疑义,可以申诉。申诉不能达成协议时,消费者有权进行起诉。
记者不久前刚从德国移动通信部门购买了一部手机,没打几个电话,收费单上却告知通话费为144欧元,其中主要部分为移动通信的上网费。可本人连一个电子邮件都没发过,何来的上网费?记者找到移动通信商进行申诉。经现场约一小时的反复查证,证实是手机自动处于上网状态,而作为消费者的记者并不知情,责任显然是在对方,最后,移动通信商允诺将多收的电话费折抵以后的通话费。
从以上记者亲身经历的两个事件可以看出,通讯服务属于长期服务,商业合同是必要的。否则双方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商业合同要求签约双方必须是真实的姓名和地址。德国有数据保护法和商业合同法。这两大法律体系要求手机消费者提供给运营商的个人数据必须被严加保密,没有法律授权,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否则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追究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根据德国通信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德国宪法法院2010年3月2日的判决,通信运营商在国家追究刑事犯罪时负有“支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