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面禁售的“蹭网卡”在各地死灰复燃销售火爆。工信部在《2010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中提醒广大电信用户,不要购买和使用“蹭网卡”或“网络破解器”,此类产品违法接入他人网络,且发射功率远超过国家标准,不仅干扰正常的无线电通信,还将危害使用者的人身健康。贪小便宜吃大亏,为了省那一点上网费,背负“缺德”的骂名和损害健康的隐患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蹭网卡”重装上阵
近日,一度被禁的“蹭网卡”卷土重来,在各地销售火爆。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上,蹭网卡赫然出现在其首页的“推广链接”上,不少购物网站通过改名“卡王”、“卡皇”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将其搬上网络销售渠道,而各地的不少商家也在暗中进行销售。
去年年底,一种专门“蹭”别人无线路由器网络的产品曾被媒体关注。这种“无线网卡”插在电脑上会自动搜索邻居的无线网络,然后破解其安全密码,强行“共享”无线网络,这就如强行蹭饭一样,因此也被叫做免费无线网卡,售价从几十元到三百元不等。
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各地工商部门陆续对电脑城的“蹭网卡”展开了清查行动,淘宝网也在3月将此商品列为禁售商品。然而如今“蹭网卡”不仅卷土重来,更是重装上阵,升级换代,发射功率越来越大,出现“越打击、越强大”的趋势。据了解,经过改造后,“蹭网卡”功率动辄1瓦、2瓦,商家自吹“信号更猛”,理论距离能达到5公里。在破解手段上,这些商家还声称用户只需凭借“自动破解光盘一张,破解教材一份”,就能轻松破解被人加密的网络。
“蹭网卡”为何禁而难止
“蹭网卡”为何全面禁售后仍然死灰复燃呢?供求双方的利益需求是最大的原因。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现在的无线网络越来越多,只需花上百元费用就能一直免费蹭网上,这种低成本对于某些消费者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同时蹭网的风险很低,蹭网行为造成损失不好估算,金额也不大,最多被归结为“缺德”,很难真正进行民事或刑事惩处。消费者对于蹭网行为所持的态度也令人担忧。去年9月份时,网易数码曾对“蹭网卡”做过一个在线调查,居然有超过50%的网友选择支持“蹭网卡”,表示“能蹭就蹭才是硬道理”;另有20%左右的人态度是“无所谓”。消费者对于蹭网行为的放纵态度成为了蹭网卡大行其道的“保护伞”。
同时对于销售蹭网卡的商家来说,普通无线网卡的价格大都在50元到80元之间,而“蹭网卡”仅仅添加了1根天线和一张软件光盘价格就飙升了2到4倍,其利润收益相比于普通无线网卡十多元的薄利更是连翻数番。而且销售蹭网卡的风险同样很低,目前批发商和销售商采取存货和销售分开的策略,批发商存而不销,销售商卖而不存,即使被查获也难以受到处罚。
法律界人士表示,对于“蹭网”行为,目前还属法律空白。通过破解别人的无线路由器密码,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无线网络,只要不对无线路由器拥有者的电脑系统进行攻击或窃取隐私,就不构成犯罪或侵权。但在民事责任上,“蹭网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无线网络的拥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