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先生向《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报料:6月底,我通过义乌某快递公司将一台笔记本寄到杭州维修,快递费8元,结果快递公司的送货员说电脑丢失了。按他们的赔偿标准,只能赔给我3倍运费,但我的电脑要5000多块钱。
记者核实:陈先生已经将此事投诉到义乌市消保委。但由于陈先生并没有对电脑进行保价,消保委也帮不上忙。所以只能按照快递行业的标准,赔偿陈先生3倍的运费,即24元。
据工作人员介绍,这样的例子非常多见。他们希望通过本报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快递业务时,要选择一家信誉比较好的公司,最好固定一个信得过的快递员。当快递比较贵重的物品时,要采取保价措施。如果快递公司拒绝办理保价业务,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保委投诉。
对于这个结果,陈先生很郁闷:“当初我要求保价,但快递公司称,保价了就不让快递,而且口头上一再承诺不会丢失,我想想也就算了。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个教训。”
见习记者 陈艳
通讯员 方清源 陈旭龙